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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规则——日记网网络日记本

       在提交日记之前无论您事实上是否认真阅读过本规则,只要您点击"生成日记"按钮并按照日记网程序成功提交了日记,您的行为仍然表示您无条件接受了本日记规则。

       若非特别指出,本规则中:
       “日记网”是“日记网”是指卓虎网络开发的日记网网络日记本网站(www.diarycn.com & www.diarycn.com)。 简称“日记网”或“日记网网站”")
       “媒体”是指传统媒体(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和网络媒体(商业网站或个人主页,包括但不限于论坛、电信或移动网络的服务项目)。
       “用户”是指按照日记网注册程序完成日记本注册的自然人。用户在注册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虽然日记网对用户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或失效的用户有可能失去某些基本权益或日记网所提供的部分服务(如:某些信息传递、日记被推荐到其他媒体转载的机会、传统媒体转载了该用户日记而无法邮寄稿费等)。
       “作者”是指在日记网撰写日记的用户。
       “稿件”是指作者以文字等形式提交的日记,不论是否公开,用户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投稿”、“发表”均是指向日记网网站提交日记。
       “公开”是指在日记网网站和相关的电子刊物中将日记公之于众。日记只要一经公开,无论用户事后是否隐藏或删除,均属于事实上的公开日记。
       “斑竹”是“版主”的谐音,泛指日记网网站的管理和编辑人员。

      一、声明
       日记网网站的宗旨是:在繁华喧闹的都市中,给大家提供一个安静的写日记的空间和心情。
       日记网网站关于日记的价值取向和观念是:日记应当是记录生活的轨迹,刻划生命的轨迹。--是自己成长、学习、工作、生活和情感的真实记录,而非其他。日记网一直会坚持这一办站的价值取向和观念。
       日记网网站希望来到日记网的朋友和用户对日记网的宗旨以及对日记网关于日记的价值观念,都能给予充分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并与日记网一道,在这里共同营造和维护属于我们大家的安静、祥和、温馨的"精神家园"。

      二、总则
       1、日记网网站是网络日记专题网站,站内活动应尽量围绕此主题进行。日记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都有责任和义务来共同维护日记网网站的日记定位与特色。
       2、日记网网站不接受中国法律禁止出版、传播的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文字、文章: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破解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j、包括但不限于赌博机,彩票预测等广告信息。
       3、在日记网网站发表的公开日记,原则上禁止发表转载粘贴的文章和其他非原创作品(无论是否已注明原作者姓名及来源出处)。
       4、日记只要在日记网一经公开,无论作者事后是否隐藏或删除,均属于事实上的公开日记;日记网对此类日记不承担隐私保护责任,也不承担向其他媒体推荐所造成的任何后果。
       5、在日记网网站公开发表的日记,均视为作者同意日记网作为其稿件著作权的独占代理人,同意日记网向其他媒体推荐其稿件;未经日记网转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本网站公开发表的稿件。
       6、日记网网站尊重每一位用户的人格、尊严和隐私,同时也要求每一位用户尊重本站所有人员(包括用户和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和隐私;禁止谩骂、诋毁、侮辱、诽谤他人的语言、行为。

      三、注册日记本
       1、注册日记本前请您认真阅读《日记网服务协议》,如您选择了"我同意",则请自觉遵守日记网的所有管理规则和条款,并认真、如实地填写有关注册信息。
       2、所注册的用户名、密码、日记本名称、昵称(笔名)、日记本篇首语和其他个人资料,须遵循并符合《日记网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
       3、对不按照《日记网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注册的日记本,按该协议有关规定处理。

      四、日记标题
       1、系统默认的日记标题为“无题”,作者可自行更改和命名标题,但长度不能超过15个汉字。
       2、标题应当比较明确和恰当地体现日记内容。不得使用类似以下的标题:空白标题;不明意义的标题(如各种符号、图案及其组合);非中、英字词的标题;明显与日记内容不符的标题;故弄玄虚以"吸引眼球"的标题;总则第2条所列文字内容的标题。
       3、无论是公开日记还是加锁(隐藏)日记,如果标题违反了上述规定,斑竹有权不经作者同意隐藏或删除该篇日记。

      五、日记栏目
       1、为提升公开日记的品味和便于他人浏览,日记网为公开日记设置了主题栏目:爱情在线 亲情纽带 友情常青 多彩生活 人生感悟 工作心情 学海泛舟 旅游记事 琐碎事务 外语日记 两性空间 其它等,请作者在提交日记时,根据自己所写日记内容选择相应的日记栏目。
       2、如果作者提交公开日记所选择的栏目明显不合适,斑竹有权不经作者同意将该日记转入其他比较合适的栏目或直接删除。

      六、公开日记
       1、日记应当是记录自己的真实生活和情感;无关内容的文章(即便是自己的"原创"),请勿作为公开日记发表(可选择加锁)。
       2、日记网因条件所限,暂不接受使用非中、英文语言所写的公开日记;如果选择使用非中、英文语言写日记,敬请作者加锁。
       3、日记网尊重使用粤语和其他方言文字所写的公开日记,但为了维护祖国语言的统一和规范,敬请使用粤语和其他方言的用户尽量使用普通话的文字撰写公开日记;不会说普通话的,也请尽可能使用本地方言中比较规范的文字。对于排版极度混乱或生编滥造的方言文字所写的公开日记,斑竹有权不经作者同意予以隐藏或删除。
       4、不得发表以自我介绍为内容的公开日记,类似文字可到本站首页《请您留言》栏目发布。
       5、不得发表以感谢为内容的公开日记,类似文字可到本站首页《请您留言》栏目发布。
       6、不得发表以网站链接申请、交友、征婚、通告、广告为内容的公开日记。
       7、不得发表三言两语(不超过50字),过于随意简单或很不认真所写的公开日记(可选择加锁)。
       8、不得发表排版极度混乱无序(如日记页面变形、无谓空行等情况),或纯粹由符号、图形及其组合所构成的常人无法看懂的公开日记。
       9、不得将剽窃、抄袭、转载的文章作为公开日记发表。
       11、不得发表以公开日记形式记录网址、地址、聊天记录、电话号码、账单等为内容的公开日记。日记本不是记事本。
       12、不得发表带有论坛性质话题的公开日记。日记本不是论坛。
       13、不得重复发表公开日记。
       14、禁止发表涉及他人隐私的公开日记。如因发表涉及他人隐私的日记而引起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15、禁止发表具有本规则第二节《总则》第2条所列文字内容(如:带有政治敏感性话题、淫秽内容、暴力内容、用词粗俗下流)的公开日记。
       16、对于上述不合规则的公开日记,斑竹有权不经作者同意予以隐藏或删除。

      七、加锁(隐藏)日记
       1、凡属作者加锁(隐藏)的日记,日记网无法对其内容进行审查,故对其内容不承担政治和法律责任。
       2、加锁(隐藏)日记的标题应符合本规则第四节《日记标题》所述有关规定,否则,斑竹有权不经作者同意删除该篇日记。
       3、如果已发公开日记因违反日记规则而被斑竹加锁(隐藏),作者在没有按日记规则的要求修改之前,不得擅自开锁,否则,斑竹有权删除该篇擅自开锁的日记。
       4、如果用户明知自己的稿件违反日记规则而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公开发表(如先加锁隐藏,"躲过"当值斑竹的审查后再开锁),斑竹发现后有权予以删除,对不听从劝告者,斑竹还有权封锁其ID。
       5、用户不得利用加锁(隐藏)日记书写本规则第二节《总则》第2条所列文字内容的文章,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一切责任,概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6、如果用户在加锁(隐藏)日记里书写了本规则第二节《总则》第2条所列文字内容的文章并传播其阅读密码,一经发现,本站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断然措施阻止该文章内容的传播,并向公安部门举报。

      八、日记评论
       1、日记写之不易,请多给作者一些鼓励。
       2、不得在评论中"灌水"。评论用词不得狂妄自大或粗俗下流,请勿过度开玩笑,以免引起他人不快。
       3、不得发表以网站链接申请、交友、征婚、通知、广告为内容以及涉及他人隐私的评论。
       4、禁止发表对任何人的个性及道德的负面评论,即不得进行人身侮辱和攻击。
       5、禁止发表具有本规则第二节《总则》第2条所列文字内容的评论。
       6、对上述不合规则的评论,斑竹有权予以删除。

      九、短消息
       1、日记网网站所提供的短消息功能是用于用户之间信息和情感交流的通讯工具,日记网无法对其内容进行审查,故对其内容不承担政治和法律责任。
       2、不得利用短消息发送本规则第二节《总则》第2条所列文字内容,否则,由发送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
       3、用户发现短消息中有前款文字内容,应当向斑竹举报,以免发生不良影响和后果。

      十、精选日记
       1、首页"精选日记"栏目中的日记都是由斑竹们在公开日记中推选出来的。日记网认为,日记只要真实记录了自己即时(当天或近日)的生活和情感,无所谓优劣之分,因此,推选日记的目的并非"评优",而是鼓励作者,并引导用户写日记、看日记。
       2、推选日记的标准大致如下:
       ① 确属"日记",且符合《日记规则》的要求;
       ② 确有真实生活和真情实感;
       ③ 文字功底较好,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排版规整;
       ④ 视角、立意、文风比较独特;
       ⑤ 有可能得到大多数读者的认可或接受。
     
       3、被推选的日记如发现有下述情况之一:确实不属于日记;有剽窃、抄袭、转载的嫌疑;日记已被作者事后加锁;斑竹有权取消该篇日记的推选。
     
       十一、推荐日记本
       1、首页"推荐日记本"栏目中的日记本由斑竹们推荐。推荐的目的也是鼓励作者,并引导用户写日记、看日记。
       2、推荐日记本大致应符合如下标准:
       ① 其中的日记基本上"确属日记";
       ② 其中应当有30篇以上公开日记;
       ③ 所写日记确有真实生活和真情实感;
       ④ 文字功底较好,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⑤ 视角、立意、文风比较独特;
       ⑥ 有可能得到大多数读者的认可或接受。
       3、被推荐的日记本如发现有下述情况之一:其中的一些日记有剽窃、抄袭、转载的嫌疑;其中的大部分日记被作者事后加锁;斑竹有权取消该日记本的推荐。

      十二、日记排版
       1、为求日记页面规整、美观,日记网希望用户提交日记尽可能按如下要求规范排版:
       ① 每一段落开头空两格全角汉字的位置。段落间除非有上下文意思的大转折大跳跃,否则尽量不要有空行。段内换行应为软回车,即不按回车键的自然换行;另起一段应为硬回车,即按回车键产生的分段。
       ② 请规范使用标点符号。一般情况下,标点符号用全角,数字和英文字母用半角。
       2、如果作者需要个性化排版,也请力求规整、美观。
       3、对于排版极不规整的日记,斑竹有权予以隐藏。

      十四、版务管理
       1、斑竹对待用户和工作都应满腔热情、尽职尽责,按照日记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2、斑竹有权不经作者同意隐藏或删除违规的日记,但隐藏或删除后应当尽量以"悄悄话"形式通知该篇日记的作者,并简要说明理由。
       3、斑竹一般不接受用户的委托代用户隐藏和删除其日记,用户如果有需要隐藏或删除自己的日记须用户自己作为。
       4、管理员应及时删除违反《日记网服务协议》注册事项的用户:
       5、对如下用户斑竹有权封锁其ID:
       ①再三违反《日记规则》,不听从劝告者;
       ②不服从斑竹管理,寻衅滋事者;
       ③剽窃、抄袭、转载行为严重者;
       ④剽窃、抄袭本网站用户日记者;
       ⑤其他违反日记规则情节严重者。
       6、为节省服务器资源,管理员每90天对长期日记数为0的注册用户做一次清理或删除。用户如有多余的不再使用的ID号,也请通知管理员予以删除。
       7、斑竹和管理员均须以身作则,不得违反本规则,不得滥用权力,请大家监督。
     
     十五、关于剽窃、抄袭

       1、剽窃、抄袭是指未经原作者同意,把他人的作品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之后据为已有的行为。
       2、日记网网站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负有移除剽窃、抄袭作品停止继续传播的义务。日记网网站对他人在网站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3、日记网网站在司法部门或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人注册资料的情况下,负有提供该注册资料的协助义务。
       4、著作权人及其合法代理人向日记网网站的用户提出侵权指控并索要侵权嫌疑人注册资料时,必须提供三类资料:一是著作权人及其合法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二是著作权权属证明,包括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发表书籍或期刊、创作手稿等;三是侵权情况证明,包括被控侵权信息的内容、所在日记网页面网址等。
       5、一经证实日记网用户侵权指控,日记网网站将竭力配合司法部门或著作权人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并尽可能消除不良影响与后果。
       6、向日记网投稿的用户视为同意日记网就前款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

       本规则自颁布即日起执行